差异点的具体表现形式 (一)书写习惯自身演化形成的差异。
书写习惯如同任何事物一样,并非一成不变的。当某人的书写习惯形成以后,由于年龄的增长,书写技能的提高,新旧写法的更替,书写习惯的自身发展变化不可能停止。尤其是在书法热的推动下,人们有意识地改变自己的书写习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差异会越来越多,虽然这种差异一般只存在于个别字或局部特征中。
笔迹时间鉴定与笔迹鉴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笔迹鉴定是根据书写者笔迹的特点,如笔顺、连笔、转折、搭配比例等等,来分析判断书写者是谁。它依据的是书写者的书写动作习惯。笔迹鉴定需要多长时间,认真分析检材的书写字迹、标点符号、书写工具、字型字体、书写速度、书写水平、语文水平、年龄段,从而确定检材有无其他异常现象或突出特征。
笔迹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规章制度。鉴定人理应依规单独、客观性、公平地开展评定,并对自身做出的鉴定意见负责。鉴定人不可违规见面被告方以及授权委托的人。笔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理应传统在执业主题活动中悉知的、保密信息,不可泄漏私人信息。鉴定人在执业主题活动中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细则要求实行逃避。笔迹鉴定收费实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