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缺陷损失价格构成
1、不可修复、永1久性房屋质量缺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在房屋存续期间,由于使用面积减少、室内净高降低、采光面积减少、耐久性降低等不可修复或修复不经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质量缺陷损失价格
在房屋存续期间,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质量缺陷损失的价格,首先要建议委托方委托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结论书,判定房屋危险级别,并出具修复方案或不可修复、需要拆除重建的鉴定意见书。根据鉴定意见书,估价人员再确定价格损失构成。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价格评估流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房屋质量缺陷认可协议书、鉴定意见书
房屋质量缺陷的认可协议书,是由当事人双方对房屋质量缺陷协商一致或委托方协调后经当事人双方认可而签订的缺陷认可协议书。房屋质量缺陷的鉴定意见书,是经双方当事人委托或委托方委托,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房屋质量缺陷的鉴定意见书。无论是认可协议书还是鉴定意见书,都必须包括以下四项内容:房屋质量缺陷的部位、类型、程度及影响。
房屋损坏价格评估实际上也有两重性质,一是交易价格咨询,二是财产纠纷中辩护或者提供证据。但是,价格评估机构作为当事人的辩护者为单方当事人作证,与价格鉴定机构作为鉴定人为法庭提出价格鉴定,其性质也不同,其公正性不易得到认同,这也是价格评估机构与价格鉴定机构的差异。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